本工艺适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冶金、机械等工业工程的碳素钢及合金钢管道工程焊后热处理。
2 标准性引证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经过本标准的引证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随后所有文件的修改单(不包括订正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讨是否可运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别。但凡不注日期的引证文件,其最新版别适用于本标准。
GB50235-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查验标准
GB50236-98 现场设备、工业焊接热处理工程施工及查验标准
SH3501-2002 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查验标准
3 管道焊后热处理的一般规则
3.1 进行焊后热处理应依据钢材的淬硬性、焊件厚度、结构刚性、焊接方法及运用条件等因素归纳确认。
3.2 对有应力腐蚀的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
3.3 非奥氏体异种钢焊接时,应按焊接性较差的一侧钢材选定焊前预热和焊后热处理温度,但焊后热处理温度不该超过另一侧钢材的临界点AC1((AC1——加热时,珠光体向奥氏体转变温度)。
3.4 对简单产生焊接推迟裂纹的钢材,焊后应及时进行焊后热处理,当不能及时焊后热处理时,应在焊后立即均匀加热至200~300℃,并进行保温缓冷,其加热规模应与焊后热处理要求相同。
3.5 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温度应契合规划或焊接作业指导书的规则,当无规则时,常用管材焊接的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温度宜契合表1《常用管材焊前预热及焊后热处理工艺技能条件》中的规则。
3.6 焊后热处理应在焊缝外观查验及无损检测合格后,且在压力实验前进行。
3.7 经焊后热处理合格的部位,不得再从事焊接作业,否则应从头进行热处理。
3.8 焊接热处理人员应经专业培训,焊接热处理人员应按标准、焊接作业指导书及规划文件中的有关规则,进行焊缝热处理作业。
3.9 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应丈量和记载其温度,测温点的部位和数量应合理,测温仪表应经计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 管道焊后热处理的技能条件
4.1 焊后热处理的工艺条件(见表1)
4.2 焊后热处理的加热速率,热处理温度下的恒温时间及冷却速率应契合下列规则。
4.2.1 当温度升至400℃以上时,加热速率不该大于(205×25/δ)℃/h,且不得大于330℃/h。
4.2.2 焊后热处理的恒温时间应为每25mm壁厚恒温1h,且不得少于15min,在恒温期间内最高与最低温差应低于65℃。
4.2.3 恒温后的冷却速率不该大于(60×25/δ)℃/h,且不得大于260℃/h,400℃以下可天然冷却。